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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西乾县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 |
【shanxi】2019-6-5发表: 陕西乾县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咸阳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乾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 陕西乾县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陕西乾县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来自陕西shanxi相关,仅限陕西shanxi观点以及网络浏览,佛山陶瓷网对陕西乾县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以及内容不做任何推荐。 陕西乾县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咸阳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乾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为重点,通过调结构、强措施、严管理,县城优良天数达到267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9微克/立方米等考核指标。 二、主要任务(一)优化综合治理1.强化源头管控。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完成我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编制(“三线一单”)。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办)政府参与)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产能。 我县属于关中核心防治区域(见陕政办发〔2015〕23号),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 对煤炭、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和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防水材料、陶瓷、玻璃、保温材料等行业进行排查,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国家、省上及市上标准的产能压减和淘汰方案。 (县工信局、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3.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制定错峰生产专项实施方案,在夏防(6月1日至8月31日)和冬防(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期间实施错时错峰生产。 (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参与)4.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分公司等参与)5.加强联防联控。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政府参与)6.控制农业源排放。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参与,各镇(办)政府落实)(二)深化工业治理7.强化“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 以三级网格(县-镇-村)为依托,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以“污”为主实施综合整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坚决杜绝“散乱污”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工业企业低水平异地迁移、死灰复燃。 (县工信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各镇(办)政府等参与)8.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 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等行业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确保按期达到新修订的《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参与)9.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参与)10.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三)强化煤炭管控11.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参与)12.强化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控。 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以县城建成区周边10公里范围为区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7月底前完成区域划分,9月1日起开始实施管控。 (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负责)13.规范和提升餐饮业油烟治理水平。 (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14.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参与)15.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及各镇(办)政府参与)(四)加快清洁能源替代16.提高清洁取暖率。 今年暂无法落实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偏远农村或集中供热区域外的居民,允许使用“洁净煤+民用高效洁净煤炉具”或“兰炭+兰炭专用炉具”作为过渡。 (县清洁取暖办、县发改局负责)17.深入推进散煤治理。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参与)(五)严控机动车污染18.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 (县公安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参与)19.加快车辆结构升级。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销售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维修企业,县公安局等参与)21.强化油品质量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22.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登记环节、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销售和检验环节,县生态环境局配合)23.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全县在用工程机械,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6月1日起,禁止在县城建成区使用。 (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六)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24.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实行“红黄绿”牌管理,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有关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参与)25.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 (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拆迁办分别负责)27.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 对商混站、白灰场、砂石场、二灰石拌合场、砖瓦场、矿山开采、洁净煤生产配送中心、储煤场以及水泥和锅炉使用企业开展摸排,建立清单。 (县住建局牵头商混站,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河道外砂石场、白灰场、二灰石拌合场、砖瓦场、矿山开采,县水利局牵头河道内砂石场,县生态环境局牵头水泥和锅炉使用企业)(七)打好秋冬季污染治理攻坚战28.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 以降低pm2.5浓度和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聚焦重点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将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各企业。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等参与)29.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水泥、商混、化学品、煤炭、砖瓦、陶瓷、石灰石、砂石、黄土、玻璃、粮食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县工信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参与)三、保障措施30.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各镇(办)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指挥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办)政府参与)31.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在春季开展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vocs污染治理、夏秋季开展秸秆禁烧、秋季开展工业炉窑、冬防期开展以涉煤工业企业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等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县生态办、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政府参与)32.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人社局、各镇(办)政府参与)33.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财政局、各镇(办)政府配合)完成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煤化工、化工、橡胶、油漆、防水材料、电子、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排查,并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工信局、各镇(办)政府参与)34.强化科技基础支撑。 依据咸阳市“一市一策”研究成果,深入分析我县重污染天气污染成因,开展污染物输送路径、重点行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研究。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汇聚部门科研资源,紧密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需求,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开展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污染源源头控制,货物运输多式联动、内燃机及锅炉清洁燃烧相关技术研究。 (县科技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35.严格考核问责。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委组织部等参与)36、加大环境宣传力度。 (【shanxi】更新:2019/6/5 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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